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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首期债券按期兑付
新闻来源:来源:中国水运报  发布时间:2018/6/21 12:42:00

6月20日,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资管”)发布的《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还本付息情况的公告》称,经确认,本计划偿债主体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于2018年6月20日将本期全部本息划拨至托管账户。至此,一直持续发酵的营口港务集团债权违约事件尘埃落定。

据悉,“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是于2012年12月14日由光大永明资管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偿债主体营口港务集团指定的投资项目。

有资料显示,“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7年,投资利率为浮动利率,受益人当前收益率为5.68%。计息方式为按季支付利息,分四次偿还本金,营口港务集团分别于首次提款日起投资计划存续满66个月、72个月和78个月后最后一次付息日(2018年6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2019年6月20日)分别偿还全部本金四分之一,并于还本付息日(2019年12月14日)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

此前,一份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确认通知》的复函在业内流传开来,复函中称,由于港口资金短缺,营口港对于“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5.3亿元无力偿还,申请调整到期还款计划。受此影响,当日营口港股价暴跌9.76%。

据了解,这笔本息规模达5.3亿元的债权计划设置了银行担保增信措施,是由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连带责任,不可撤销担保。这意味着,如果营口港无力偿还,相关款项将由银行兜底,投资者基本不会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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