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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岸电应用试点港区”工作启动会在上海召开
新闻来源:来源:中国船检  发布时间:2018/5/24 13:05:0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战略思想,坚持生态优先、抓实环保攻坚,积极推动《港口布局方案》的落实,有序推进港口岸电的应用发展,2018年5月18日,上海组合港管委办在上海组织召开了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岸电应用试点港区”工作启动会。

近年来两省一市各管理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持绿色发展,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在交通运输部和地方政府对船舶防污染工作的高度重视下,相关建设补贴资金落实到位,码头岸电项目也能按照港口规划要求进行布局建设。为了更好地提高中高岸电在港口的使用率,充分发挥已建成的中高压岸电设备,减少闲置,设立“岸电应用试点港区”,进一步分析查找中高压岸电在港口中使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探索“中高压岸电使用成本分摊共赢”的新机制,减轻船东负担,提高码头建设、应用的积极性,理顺岸电费收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强化经验总结,健全相关规范、规则、技术支撑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操作规程等,构建使用保障体系,促进靠港船舶中高压岸电的使用率。力求让岸电应用链上涉及的相关主体在推进绿色港口建设方面责任与贡献实现基本平衡,从而在沪浙江区域复制推广中高压岸电应用,使得船舶与港口绿色环保控制指标水平达到《“十三五”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

与会代表在听取了关于设立“岸电应用试点港区”工作方案的汇报后,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工作经验对方案进行深入讨论、交流和审议,并确定了上海吴淞国际邮轮港(码头)、江苏省南通市南通港集团通海港区、宁波舟山港集团穿山港区作为岸电应用试点港区率先尝试探索解决中高压岸电在使用过程中面临的瓶颈问题,着力提升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中高压岸电使用率。工作方案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各方责任。通过尝试更加趋于科学合理的“岸电使用成本分摊机制”,推进构建“五个一”的分摊共赢新格局,即“政府补贴一部分、电价优惠一部分、设备供应商和投资商让利一部分、码头企业负责一部分、航运企业承担一部分”,以实现岸电产业链上不同主体各自分工合理、责任明确,从而提升各方推进岸电使用积极性,携手共同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二是以标准为抓手,提升岸电使用安全性、便捷性和可靠性。通过加强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细化完善,并使得标准规范真正服务于岸电建设和营运,同时鼓励和推动码头岸电技术部门主动对接船东,从而使船岸设备之间实现技术无缝衔接。

三是以绿色为引领,构建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通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出台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和更为有效的激励手段,基于环保贡献度,对环保不达标港航企业提出更为严格的措施,对积极改造设备岸电使用率高的港行企业进行奖励,从正负双向推动企业提升岸电使用率。

上海组合港管委办、上海市交通委、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港航管理局、上海市码头中心、南通市港口管理局、宁波市港口管理局、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及有关港口企业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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